高坪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高坪区,四川省南充市辖区,位于四川省南充市境南部,城区东部,汉置安汉县,隋设南充县,1993年由南充县改为市辖区,2013年全区面积806平方公里,人口60万,辖7个街道、12个镇、13个乡。高坪区地处四川盆地东北部,嘉陵江中游东岸,属低山丘陵区,为亚热带温暖湿润季风气候区,嘉陵江、螺溪河、万家河、蜿蜒河、罗家河及大小溪沟呈扇状分布,农业方面,柑桔、竹木、蔬菜产业和“三大”万亩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发展良好,是四川省现代化农业产业基地强县、四川省优势特色效益柑桔基地县(区),6个乡镇进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工业初具规模,形成了机械制造、电子信息、丝纺服装、新型材料、精细化工五大支柱产业。高坪自古即以果州著称,素有川北“鱼米之乡”、“丝绸之乡”、“柑桔之乡”的美誉。高坪的东观镇为高坪第一强镇 经济发达 民风朴素 治安良好。特别适合旅游和投资。2018年7月31日,四川省政府批准高坪区退出贫困县序列。